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教通[ 2005 ] 044号
关于 2005 年下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以及本学期的校历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1 、期末教学检查由各系部负责组织。检查的内容主要为: a . 任课教师执行教学进度计划情况; b. 任课教师辅导 、小考、作业批改、课堂考勤情况; c. 任课教师本学期相互听课情况 ( 查记录 ) ; d. 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e. 期末考试命题情况。其中 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由各系部直属教研室将相应记录交教务处检查。
2 、各系部需在 2006 年元月 6 日以前将教学检查结果及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交教务处胡莎莎(西配楼 208 室,电话: 2648663 )。
二、结束新课及期末考试时间
1 、 2003 级金融专业各班因安排在期末考试期间进行劳动,故 2003 级金融专业各班的课程安排在 2006 年元月 1 日前结束新课,元月 9 日 -11 日进行期末考试。
2 、 2003 级、 2004 级其他各专业各门课程均在 2006 年元月 8 日前结束新课, 2006 年元月 12 日后开始进行期末考试。
3 、体育课的考试具体安排在第 18 、 19 、 20 周进行( 2003 级金融专业可适当提前一周进行),由体育教研室负责,考试随堂进行。
4 、本学期从元月 21 日起开始放寒假, 2006 年上学期开学时间另见校历安排。
三、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 、考核方式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凡属于必修课程的考试,其考核方式和方法可由系部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进行适当改革,方案须报教务处备案,无改革方案的考试课程一律采用闭卷形式;选修课由系部统一安排考试,其考核方式和方法由系部自行研究确定并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具体安排见教通 [2004]022 号文件)。
2 、命题
所有理论课程的考试均按 120 分钟时量进行命题,由各系部按照教学计划及教通 [2004]050 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命题,并将相关课程的试卷于 2005 年元月 6 日前交教务处巢红涌(西配楼 211 室,电话: 2646909 ,其中 2003 级金融专业各门课程的试卷在 2005 元月 3 日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3. 监考
(1) 各系部必须按教务处下达的监考任务落实好监考教师。各系部在安排监考人员时 , 必须保证每场考试安排本系部 ( 室 )80% 以上的专职任课教师 ( 含系部主任 ) 监考 , 学校各行政部门和各系部教辅人员 ( 含离退休人员 ) 需要监考的请在元月 3 日之前到各系部(室)报名。各系部(室)教务干事须在元月 6 日前将监考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巢红涌处。监考人员一经落实,不得变动,凡因特殊情况需变动者 , 需所在系部另外安排本系部任课教师 , 并于其监考前一天的下午 5 点以前报教务处。
(2) 所有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考规程》严格监考。本学期期末考试实行监考费当场支付。根据《湖南税专考务工作奖罚办法》的规定,监考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一律视情节予以扣发监考费 : a. 迟到一次扣发其监考费每次 10 元 ( 凡开始播放《考场指令》后五分钟或未播放《考场指令》的课程考试正式开考后 5 分钟未领取试卷并未到达其所监考考场者视为迟到》。 b . 考场监考人员每缺一人 , 扣发所在系部主任及教务干事监考费各 15 元。 c 遗失座席卡者 , 扣其监考费 10 元/张。 d . 遗失试卷、漏装试 卷者 , 每次扣发所在系部 100 元。 e . 所监考考场秩序混乱 , 未按要求进行严格监考者 , 每次扣发 10 - 50 元。 f . 不按规定在试卷封面签字或未按要求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的每次扣发 10 元。 g . 正式开考时间未到,提前发放试卷者 , 每次扣发监考费 10 元 / 人。 h. 试卷装订不合格、发生倒装、错装和装订不牢者扣发其监考费 10 元。
(3) 考务人员(含监考、巡考及其它考试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试工作规定,严肃查处学生违纪行为的,每查获1名作弊考生奖励 20 元。
4 、阅卷评分
所有试卷均采用流水作业集中阅卷,阅卷地点由各系部(室)统一安排,各系部需在元月 22 日前评阅完所有试卷并将试卷、成绩册和成绩单三份交教务处李捷处 , 凡逾期未交者缓发其所在系部(室)的所有阅卷费,系部教务干事于元月 22 日到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各系部学生成绩单。
5 、成绩分析
成绩分析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绩异常的课程必须做成绩分析。
成绩分析内容包括:( 1 )班级和年级总平均分及标准差;( 2 )各种题型平均分及标准差;( 3 )成绩分布图;( 4 )卷面及格率;( 5 )总分及格率;( 6 )与前一年同层次班级和年级比较。所有成绩分析应在改卷完成一周内结束,争取在本学期末,最迟在下学期第一次集体备课时能提供分析结果供大家讨论。成绩分析结果以纸质和电子表格两种形式保存,尽可能在期末考试结束后与成绩一起上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6 、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所有学生考试资格由教务处根据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及完成作业情况进行审查,凡一学期累计旷课(包括劳动)达十节及其以上者,取消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单科缺课达该门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或者单科缺交作业次数达应完成作业次数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取消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期末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在元月 16 日前公布。各系部(室)教务干事须在公布名单前将所在系部(室)任课教师考勤册统一收齐交教务处周玲。
7. 考试规章制度的学习
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所属监考人员学习《考场规则》、《监考规程》等有关考试制度,确保监考质量,同时要组织所属系部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考生须知》以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制度,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以树立优良考风。
四、本学期教师工作量的核算
本学期任课教师的工作量核算上课周数具体为: 2003 级、 2004 级各门必修课为 18 周,选修课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周数核算,监考、阅卷工作量(包括选修课考试)由各系部教务干事汇总后报教务处巢红涌处,由教务处根据各系部完成质量另行核发酬金(已当场支付监考费的不再核发)。另外,凡成教各班教学工作量由成教部负责核算。请各系部(室)于元月 3 日前到教务处师资科领取教师工作量核算表,并于元月 10 日前将已复核好的工作量表交教务处佘松华,逾期未交者 , 责任自负。
五、 2006 年上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
各系部、直属教研室须根据教通 [2005]039 号文件落实好 2006 年上学期教学任务,并将《 2005 年上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按时交教务处丁铁,须使用多媒体教室教学的教师请在备注栏注明,同时将下学期无课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师资科,教学任务一经落实,未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长同意,不得更改。
六、寒假社会调查活动
社会调查是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好所属系部学生按就近的原则到厂矿、农村、社会等参加寒假社会调查活动(课题自定),并请将具体活动计划于元月 10 日前交教务处丁铁(西配楼 207 室,电话: 2648344 ),下学期开学后,学校将组织社会调查有奖征文活动(具体方案另发)。
七、毕业实习有关工作
1 、 03 级毕业班学生实习时间为: 2006 年 2 月 20 日至 4 月 30 日。所有 03 级毕业班学生务必于 5 月 8 日前返回学校。
2 、实习单位具体安排为:凡系部联系了实习单位(实习基地)的按联系好的实习单位(实习基地)向学生下达有关实习任务,凡已自行联系好毕业实习单位的学生在报系部备案后按已联系好的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凡系部暂时无法安排毕业实习的学生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税务系统实习。
3 、请各系部严格按照教通 [2005]031 号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毕业班的有关实习工作,并请将毕业实习动员情况和需教务处统一安排毕业实习学生名单于元月 3 日前报教务处丁铁(否则视为自行安排)。
4 、请各毕业班学习委员于 2006 年元月 6 日前到教务处丁铁老师处领取《毕业实习指导书》、《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联系函》、《毕业实习介绍信》。
八、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
1 、请各毕业班学习委员于 12 月 9 日前到教务处丁铁老师处领取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编。
2 、请各系部严格按照教通 [2005]030 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工作,并请将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情况和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论文课题情况于元月 3 日前报教务处丁铁。
九、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表另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5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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