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教通[ 2005 ] 049号
关于开展湖南税专 2005 年下学期“学风优良班级”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为了在全校学生中牢固树立遵守纪律、勤奋好学、热爱集体、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促进我校学风的进一步好转,为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创造条件,校教管会受教务处的委托,联合各系部学生会在各班级中组织开展 “ 学风优良班级 ” 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全校班级均属于其活动的评比对象。
二、评比条件
学风优良班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课堂纪律严明,出勤率高,全班同学旷课累计不超过 10 节、迟到与早退累计不超过 10 次。
? 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全班同学均能积极主动配合老师教学,按时、独立、认真完成作业。
? 学术气氛浓厚,班上有以钻研学科知识、专业理论,探讨实践问题为活动内容的课余活动小组,并能在每学期组织研讨活动,且活动记录全面。
? 考风考纪良好, 2005 年下学期所有考试无舞弊现象。
? 讲究卫生、注重优化学习环境,教室整洁、墙报设计合理。
? 班级整体成绩优异(即 2005 年下学期的必修课总成绩人平进入全校前 12 名)。
? 班级在学校、系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及有相关获奖记录 .
三、评比方法
? 出勤情况考核,以教务处的考勤记录与任课教师的考勤记录为依据,如实登记违纪人次数。
? 课堂情况考核,以教务处检查人员的有关记录及任课教师的评价为依据,如实登记违纪人次数。
? 学生与教师教学配合情况考核,以任课教师的反映为依据,登记每位教师对各班评定的等级与典型事例。
? 课余学术活动情况考核,以教务处检查记录为依据,登记学期内全班组织课余学术活动的次数与参加人数。
? 考试违纪与考试成绩考核,以教务处所收集资料为依据,登记违纪人次与各门学科期评班平均成绩。
? 学习环境状况考核,以教务处检查记录为依据,登记每次检查的评分。
? 班级整体成绩优异,(即 2005 年下学期的必修课总成绩人平均进入全校前 12 名之列)。
? 参加集体活动的奖励情况(以获奖次数为准)。
? 由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填写《湖南税专学风优良班级评选申请表》。
? 由多位任课教师对 “ 学风优良班级 ” 进行评定,如有超过 3 位任课教师对教务处推荐的 “ 学风优良班级 ” 行使否决权,教务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 学期结束或开学第一个星期内教务处委托教管会综合各类情况对申请班级进行审核并推荐 6 个 “ 学风优良班级 ” 。
四、评选组织
? 此次评选活动由教务处、教管会学习部具体组织,各系学生会学习部长、各班学习委员密切配合。咨询电话: 13467546485 (徐章) 13974833845 (石志伟)
五、奖励方法
? 学校于 2006 年上学期召开的学风建设动员大会上公开表彰 2005 年下学期 “ 学风优良班级 ” 。
? 学校对评出的 “ 学风优良班级 ” 在给予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具体为:
一等奖: 1 个 奖金 300 元
二等奖: 2 个 奖金 200 元
三等奖: 3 个 奖金 100 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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