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教通[ 2005 ] 05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200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各系部 :
教务处于 2006 年元月十日召开处务会议研究决定:会计系、经管系每位论 文指导 老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 40 名,财金系、政法系及英语系每位毕业论 文指导 老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 30 名 , 若师资紧张的系部可以适当考虑行政兼课老师。请相关系部将修订后的论 文指导 老师情况尽快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207 室。为了顺利做好 2006 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的工作,会计系在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前上报 《 湖南税专 2006 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 2006 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管理,请系部务必按照《 关于认真落实 湖南税专 2006 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单位 的通知 》( 教通 [2005] 048 号 )尽快落实每位毕业生毕业实 习指导 老师并于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207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6 年 1 月 10 日
附:《湖南税专 2006 届毕业论 文指导 老师指导论文数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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