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湘税教通[ 2006 ] 004号
关于认真做好 2006 届毕业生学分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应届各毕业班:
毕业生学分认定工作是大学学籍管理中最后一个重要的管理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应届毕业生学分认定有关工作的管理,根据湘财高专 [2004]36 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学校学籍管理实际情况,特对 2006 届毕业生学分认定有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 2 月 20 日至 4 月 30 日,系部对本部门毕业生必修课、选修课的成绩及学分进行全面审核及认定。
二、 5 月 8 日至 6 月 5 日,系部对本部门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成绩及学分进行审核及认定。
三、 5 月 8 日至 6 月 9 日,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毕业生的补考及重修考试并将成绩及时通知系部,系部对部门毕业生补考、重修考试成绩及学分进行审核及认定。
四、 6 月上旬系部对本部门毕业生成绩及学分进行全面审核及认定,并认真填写《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税专校区)应届毕业生学分认定审批表》,教务干事签字后报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做出是否准予毕业的认定,并上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对系部所报《应届毕业生学分认定审批表》进行成绩、学分抽查,经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处长签字。
六、教务处将审核后的《应届毕业生学分认定审批表》报主管教学校长签字后,确定准予毕业的学生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税专校区)应届毕业生学分认定审批表》 教务处
2006 年 2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