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湘税教通[ 2006 ] 030号
关于认真做好 03 级第四学期重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 03 级第四学期重修计划书发给你们,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如下两项工作:
一、指派好个别辅导和集中上课的老师,并将老师名单及联系方式于 5 月 17 日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二、计划书所列科目出一份重修试卷,于 5 月 25 日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6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