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湘税教通[ 2006 ] 047号
关于开展湖南税专 2006 年上学期“学风优良班级”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为了在全校学生中牢固树立遵守纪律、勤奋好学、热爱集体、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促进我校学风建设,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教务处将在各班级中组织开展“学风优良班级”评比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为全校各班级
二、评比条件
1. 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勤奋好学,积极主动配合老师的教学,按时、独立、认真完成作业,上课出勤率高,全班同学旷课累积不超过 10 节、迟到与早退累计不超过 10 次。
2. 学术气氛浓厚,班上有以钻研学科知识、探讨实践问题为内容的课余活动小组,并能在每学期组织研讨活动,且活动记录全面。
3. 考风考纪良好, 2006 年上学期所有考试无舞弊现象。
4. 讲究卫生、注重优化学习环境,教室,寝室整洁干净。
5. 班级整体成绩优异(即 2006 年上学期的必修课成绩人平均进入全校前 9 名)
6.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并表现突出且有获奖记录。
三、评比方法
1.出勤,课堂情况考核,把教务处检查记录和有 关任课 老师的反映情况相结合,如实登记违纪人数。
2.课余学术活动情况考核,以教务处的检查记录为依据登记,登记学期内全班组织课余学术活动的情况。
3.期末考试情况考核,以教务处收集的资料为依据,登记考试违纪人数与各门学科期末班级平均成绩。
4.学习环境考核,以教务处检查记录为依据,登记每次检查的评分。
5.参加集体活动的奖励情况(以统计次数为准)。
6.由各班班长或学委填写《湖南税专 2006 年上学期“学风优良班级”评选申请表》。
7.学期结束或开学第一个星期内教务处委托教管会综合各类情况对申请班级进行审核并推荐 6 个“学风优良班级”。
8.由多位任课教师对申请评选“学风优良班级” 的班级进行评定。
四、奖励方法
学校于 2006 年九月份召开学风建设动员大会并公开表彰 2006 年上学期“学风优良班级”。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等奖: 1 个 奖金 300 元
二等奖: 1 个 奖金 200 元
三等奖: 1 个 奖金 100 元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税专2006年上学期“学风优良班级”评选申请表
教务处
2006 年 6 月 16 日
|